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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类别

朱国超 纪法思享
2024-09-10

编者按: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”是当前监督执纪的重点和难点,“纪法思享”将推出系列专题学习笔记,敬请关注!
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类别

作者:朱国超,黑龙江省纪委监委

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
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核心是“四风”问题,即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,正是纠正整治 “四风”问题的具体抓手。

执纪实践中,中央纪委定期公布的《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》明确了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”的主要类型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,中央纪委的界定和统计口径一直在调整,从2013年到现在调整了几次。最近一次是在2019年12月做了较大的调整。

2020年1月19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19年1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,有两个显著变化(“一增”和“一优化”):一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查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的数据;二是对查处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问题的数据统计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,将原来的8+5类调整为5+7类。

至此,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”的类别分为“两大类”“16小类”

一、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

根据2018年9月《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》新增为查处重点,分类4+其他,对应政治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群众纪律等条款。

1.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或者表态多调门高、行动少落实差,脱离实际、脱离群众,造成严重后果。 

2.在履职尽责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假作为,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。 

3.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、冷硬横推、效率低下,损害群众利益,群众反映强烈。

4.文山会海反弹回潮,文风会风不实不正,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、过度留痕,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

+其他。

二、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问题

分类5+其他(7),共12小类(实际有15个细类),对应廉洁纪律等条款。其中《条例》第九十二条拆分成三类: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。

5.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。

(分为“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”和“违规收送礼金与其他礼品”,突出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。)

6.违规吃喝。

(分为“违规公款吃喝”和“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”,突出整治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。)

7.违规操办婚丧喜庆。

( 不再称“大办”,突出整治未按规定操办、变换形式操办。)

8.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。

9.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。

(原分类为公款国内旅游、公款出国境旅游)

+其他

10.违规配备使用公车。

11.楼堂馆所问题。

12.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。

13.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。(原为“接受”)

14.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。(新增)

15.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。

16.领导干部住房违规。

注意防止纠正“四风”泛化问题。有的地方和单位把违反工作纪律、失职渎职、腐败问题都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来处理,好像这项工作是个筐,什么都往里装,问题抓得不准,重点不够突出,工作力量发散,实际上影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效果。

延伸阅读

“四风”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
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认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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